我司在厂区内放置了一个集装箱,为固定式,想利用其改造为危险废物暂存间,请问是否可行? 如不可行是否能提供相关的条例要求? 回答:你好,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)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,对危险废物包装、贮存设施的选址、设计、运行、安全防护、监测和关闭等要求。可自行查阅对照落实。 问题:请问一下,我司从事食品行业,设有实验室,实验室会使用乙醇等有机溶剂,请问乙醇空瓶是否属于危废?如果是,属于哪个危废代码?如果不是,请问根据什么理由判定不是?谢谢! 回答:你好,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规定,生产、研究、开发、教学、环境检测(监测)活动中,化学和生物实验室(不包含感染性医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)产生的含有机溶剂废液,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(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、量器、漏斗等实验室用品)、包装物(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、容器)等,属于危险废物,代码900-047-49。鼓励你司在满足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》第七条有关要求前提下,对有关包装物进行清洗回用,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。 https://www.zoyet.net/hangye/53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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